前言:本篇文章关注重点在于事件本身的是非对错,并非性别议题,请理性讨论。希望大家评判事件的准则:对事,不对性别。我们的敌人是坏人,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。
上一篇关于武大图书馆事件的文章,我花了5小时把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、当事双方的观点和法院的判决书内容等重要线索的信息点,都完整的呈现了,以便大家能客观公正的看待此事。
不知道事件的始末的可以先看这篇:
文章发出去后,评论区很多人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,只要是正常理性讨论不极端的言论,我都会放出来,哪怕是我不苟同的观点。
我并不同意你的观点,但是我会捍卫你说话的权利。
关注我老粉都知道,我发文章都是对事不对性别,今天我们不讨论女方论文问题,也不讨论武大问题,直接放上事发当天女方杨某拍下的视频。
视频里,男方到底是不是在飞机,是不是在自慰,是不是在做性骚扰女方的动作?
但需要注意的是:女方用手机在桌子底下悄悄拍摄的视频总共4段(除去双方沟通的录音视频)。虽然视频总时长约一个多小时,但除了男方道歉时沟通的录音视频,实际有效视频只有4段,视频是从桌面下方拍摄,共计约4分50秒。
我现在发出来的这段23秒的视频只是其中一个片段。
虽然司法已经判决这几段视频无法认定为“自慰”,但还是有一部分人坚定的认为这就是男方飞机的铁证,只是法律层面无法认定而已。
视频:
为避免视频被删,再发一下一张动图版和图片版的:
图片版:
现在,你先可以设想一下,你身处图书馆椅子上,你的大腿内侧突然极度瘙痒,你会用什么样的动作挠痒?
作为一个曾经得过湿疹和多次飞机过的我,现身说法,大家看完我的自身经历,再自行判断一下:肖某当时是在自慰还是在挠痒?
先说湿疹,正确来说应该是叫“股癣”,只是我们大众所俗称“湿疹”。通常男性发病率比较高,相信我,只有得过的人才能知道这玩意儿发作起来有多难受,就是那种又痒又尴尬的感觉有多折磨人,你们自己设想一下。
股癣具体长什么样,随便一搜就出来了:
位置:主要发生在大腿根部内侧(腹股沟),可向上蔓延至臀部,向下至大腿。
股癣比较明显的特征:
边界清晰的红斑:通常呈环形或半环形,边缘稍隆起、发红,可能有小丘疹、水疱或鳞屑。
中心区域:随着皮疹向外扩展,中心区域可能颜色变淡、有鳞屑,看起来像在“愈合”但实际上感染还在边缘扩散。
剧烈瘙痒:非常常见,尤其在出汗或温暖时。皮疹区域皮肤干燥、脱屑。
我自己就是在高中时期得的,但是怎么得的我也不知道。虽然已经过去十几年了,但那种剧烈瘙痒感我现在还记忆尤深,而且因为位置很尴尬,当时还不好意思去医院看。和同学夏天去洗澡,天气一热,痒得我难受躲到一旁悄悄抓,结果被同学看到,笑着问我是不是得了梅毒……加上当时自己不懂事,自己也害怕是得了什么传染病,所以,我很能理解这种羞耻感。
并且一旦发作,人真的会控制不住下意识的去挠,所以,在看到男方家属出示肖某有关湿疹病例和问诊的情况后,我个人更加倾向在本次武大图书馆事件中,肖某就是在挠痒。
昨天我的评论区很多人都表示对于湿疹感同身受。
之所以我倾向肖某是在挠痒,还有一点,下面这个对话截图是杨某自己所发的视频对话内容截图。内容是在事发后她对南方都市报记者所说的话片段节选:
她自己也说了,当时事发时间是在夏天,且两人的那个位置没有空调,很热。
说明,当时的环境很容易湿疹发作。
判决书也明确写了,写2020年开始就陆陆续续开始买药了,甚至当天中午他母亲还让人帮忙买药。
这一点,法院是采纳了的。
其次,肖某某的动作到时是不是在飞机?
我不知道其他人,反正以我多年的认知和经验来看,没有一个正常男性会以这种方式飞机。有男朋友的可以问一下,尤其还是隔着裤子。
大家会刷到一些新闻,比如在地铁上或者公交车上,真的猥亵情况通常都是变态需要拉下拉链漏下体或者贴着女生身体。
而本案的论证意见认为: 事发现场是预约制图书馆,男生没有针对特定女生的企图;自慰需要幻想对象,事发数小时内双方没有交流 ,男生对女生没有眼神或身体的接触、交流,以及强迫对方配合的行为;男生行为 不是常用手,动作、节奏、长时间间断等特征 ,不符合手淫特征;
现在我们先假定杨某的描述是真的,那么就有两个疑问:
第一,男人都知道,谁能盯着一个女的在图书馆隔着裤子断断续续打一个多小时的✈️?严重不符合常理。
第二,杨某一直拍了肖某一个多小时,如果肖某一直盯着杨某打✈️,肯定会观察杨某的动向,那么肖某连杨某在拍摄视频的行为都发现不了,那肖某到底在看什么?是在看杨某吗?
有人可能会说了,就算不是在飞机,那是不是属于漏阴癖的一种?
我虽然不是漏阴癖,但我身边的人遇到过,我的一个前女友,前几年下晚班时间,她在回自己租房时,就在楼道里(楼梯声控灯)遇到一个漏阴癖变态,那变态就对着她脱裤子一下,然后就跑了。
接着她打电话给我,我过去了,在她的小区找了半天没找到那个变态,然后在楼道底下蹲到半夜也没见变态回来,当时还找了小区物业,但由于摄像头没拍到,最后不了了之了。
我查了一下漏阴癖的心理,主要源于:
性兴奋模式异常:露阴行为是主要的性刺激来源,甚至取代正常性行为。
暴露时的风险感:(如被发现的紧张)会强化性快感,形成病态循环。
权力与控制欲的扭曲满足:通过惊吓、支配受害者的反应(如对方尖叫、逃离)获得掌控感,填补现实中的无力感或自卑。
很明显,武大图书馆事件中的肖某,也不符合漏阴癖的心理。并且图书馆的当时的环境也并不允许他怎么做。
最后,肖某某既然没有做,为什么要在最开始承认?
回顾整个事件,那封信驴唇不对马嘴的道歉信,给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像是大学生写的(肖某刚好大一),说他还是高中生思维也不为过。
也恰好印证了肖母所说的:“孩子全程都是懵的,甚至不知道她说‘拍了'是拍了什么。为避免在图书馆闹出大动静,孩子才写道歉信的。”
道歉信里,前面承认自己“拍了姐姐”,侵犯了对方的“隐私权”,后面又莫名其妙“以上删除”,改为承认自己“对姐姐做了下流的事”。
这种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“证词”,大多出现在一些当时人被威吓、长时间逼问的情况下,极度紧张或崩溃,对方说什么就写什么,写的不对又删除,按对方描述重写。
其次,并非每个人碰到冲突第一反应就是刚回去的,不少人第一时间就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想法去的,认为双方各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。尤其一个新晋大学生,大学前都在一心读书,哪有那么多弯弯绕绕,没遇到过什么挫折,基本都老实木讷,性格也会带点软弱不愿跟人起冲突。
本案中,男方本应当自己处理的事还是得让妈妈帮忙,不说被诬陷不知道反驳还写书面去承认,就连隐私部位有湿疹,看病还要妈妈帮问医生,说好听一点,是被妈妈保护的太好了,难听一点,说是都不为过。
再回顾杨某,事件开头她并不是毫无依据,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误会,但是过程后半段,杨某的做法实在不敢苟同。另外一点就是,在法院作出判决后,杨某仍然深夜发文嘲讽男生,秀自己通过法考、保研读博的优越感,还表示会继续举报。
杨某在败诉后还得意洋洋并对对方的“赶尽杀绝“之态,是她自毁前程的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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